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這里我分為兩類,一類是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另一類是所有案件材料,這兩類是具有包含關系的,之所以這樣分,是因為它們在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中享有不同的權利。
在偵查階段,碧云刑事律師看不到這兩類中的任何一類,按照法律規(guī)定,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羈押的場所,碧云刑事律師要了解案情,可以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況,然后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在審查起訴階段,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碧云刑事律師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類,即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所謂訴訟文書是指《起訴意見書》、拘留逮捕通知書、立案決定書等;所謂技術性鑒定材料就包括法醫(yī)鑒定、物價評估報告等等這一類材料?,F(xiàn)在全國大多數(shù)省市都是按照這樣來執(zhí)行的。新的《刑事律師法》規(guī)定,受委托的碧云刑事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并沒有限定在技術性鑒定材料。這是律師法走在了刑事訴訟法的前面。這是一個法律改革的趨勢,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新的《刑事律師法》并沒有被得到有效地執(zhí)行,在全國大多數(shù)省市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夠看到的案件材料也僅限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在北京,案件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碧云刑事律師已經可以看到包括口供在內的幾乎所有案件材料,北京市的做法給全國其他省市起到了榜樣的作用。
在審判階段,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刑事律師法的規(guī)定,律師可以看到“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當然也包括口供、證人證言等。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檢察院可以只向法院提交“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這時,律師可以根據證據目錄了解所有的證據,并可以復制所有的提交到法院的“主要證據”。案件開庭之后,檢察院要向法庭移交所有案件材料,這時,辯護碧云刑事律師就可以看到全部的案件材料了。所以,二審的律師有時更能做到有的放矢,其原因就是二審碧云刑事律師能夠看到所有的案件材料,而一審的刑事律師有時看到的只是“主要證據”。
以上就是刑事律師在刑事訴訟的三個階段中查閱卷宗的主要權利。有的委托人很著急,一上來就問律師看到案卷材料了嗎?其實,您大可不必著急,訴訟有其一定的程序性,到了時候,案卷材料是自然可以看到的,沒到時候,干著急也起不到作用,作為了解法律的律師,也要向委托人講清楚,以打消其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