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商議的步伐系在檢察官主導下舉行的對等商議。起首,量刑商議系在控辯兩邊之間舉行,法官作為裁判者,不克不及參與,不然就失去了基礎的中立性和超然性,也輕易使被追訴人落空真正的自在選擇權。上海刑事律師帶您了解一下相關的問題。
這不同于德國量刑商議步伐中法官能夠介入,與美國辯訴生意業(yè)務近似。其次,檢察官主導量刑商議步伐。這類主導體現(xiàn)在:一是是不是啟動商議,由審查構造抉擇。由于,盡管認罪認罰從寬軌制適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但可以合用不是同等必需合用,對一些情節(jié)分外卑劣、前因分外緊張、社會危害性分外大的犯法嫌疑人,縱然認罪認罰,審查構造也能夠抉擇不合錯誤其提出從寬懲罰的倡議,也就是說不合用認罪認罰從寬軌制。
此類案件,既然不合用從寬懲罰,天然談不上開展量刑商議。二是依據(jù)與辯解方殺青的同等,在辯護人或許值班律師的見證下,提供認罪認罰具結書由犯罪嫌疑人簽署。三是在提起公訴時將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一并移交法院。
四是庭審中說服法院采納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提出量刑建議前,應當充分聽取被告人、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盡量協(xié)商一致。再次,控辯協(xié)商系平等進行。雖然協(xié)商程序由檢察官主導,但具體開展協(xié)商,控辯雙方系平等的關系,為保障量刑協(xié)商平等進行,犯罪嫌疑人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幫助下與檢察官開展協(xié)商。
同時,檢察官應當充分聽取辯方對案件處理、程序適用的意見,并向辯方開示證據(jù),確保信息對稱,保證犯罪嫌疑人在充分知悉案件情況的基礎上自愿認罪認罰。實踐中,許多地方探索建立了證據(jù)開示制度,在訴前溝通時,將所掌握證據(jù)情況向犯罪嫌疑人或者辯護人進行開示,使雙方在信息對稱的情形下,開展平等的溝通協(xié)商,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庭審時法官將重點對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具結書內(nèi)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舉行檢察。簡言之,控辯兩邊量刑商議步伐是不是正當舉行,協(xié)商結果是否自由意志的體現(xiàn),需要接受法官的審查。
這一量刑商議步伐實質上美滿了認罪認罰從寬軌制下的量刑鼓勵機制,對控辯審以及被害人各方都有利。對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而言,經(jīng)由過程量刑商議,被迫認罪認罰,與檢察官殺青同等,這類滿意的內(nèi)容將體現(xiàn)在檢察官提出的從寬量刑倡議上,這實質上建立了一種量刑鼓勵機制。
經(jīng)由過程這一機制,能夠吸收更多犯法嫌疑人、被告人及早認罪認罰,經(jīng)由過程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來調換較為廣大的量刑優(yōu)惠。這類量刑商議機制也將給法律資本正當設置和訴訟服從晉升起到無效的促成感化。
對檢察官而言,經(jīng)由過程量刑商議,能夠無效下降指控證明犯罪的難度,減少出庭的工作量,降低公訴風險,避免因指控不力而導致無罪判決的出現(xiàn)。
上海刑事律師認為,對法官而言,也是既得利益者,大量通過量刑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案件,將適用速裁程序或者簡易程序,同時被告人上訴情形也將大大減少,這有效減少了法官的工作量,使其可以將更多精力用來審理少部分需要實質化庭審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對被害人來說,量刑協(xié)商機制中,也引入被害人的參與,對被害人的經(jīng)濟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等將作為檢察官提出從寬量刑建議的重要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