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簡易程序的目的在于構(gòu)建科學的簡繁分流機制,簡化辦案程序,提高辦案效率。因此,必須體現(xiàn)出“簡易”,否則就失去了意義。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不受本章第一節(jié)關(guān)于送達期限、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鑒定人、出示證據(jù)、法庭辯論程序規(guī)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意見。接下來就由長寧刑事律師為您講解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梢院喕蛘卟皇芟拗频某绦蛴心男┑南嚓P(guān)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4、控辯雙方對與定罪量刑有關(guān)的事實、證據(jù)沒有異議的,法庭審理可以直接圍繞罪名確定和量刑問題進行。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
二、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梢院喕蛘卟皇芟拗频某绦?
1、不受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劃定的應該將國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正本至遲在休庭十日前投遞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限制。
2、公訴人能夠擇要宣讀起訴書。
3、公訴人、辯護人、審訊職員對被告人的詢問、發(fā)問可以簡化或者省略
4、對控辯兩邊無異議的證據(jù),能夠僅就證據(jù)的稱號及所證實的事項作出說明。
5、控辯兩邊對與科罪量刑無關(guān)的究竟、證據(jù)沒有貳言的,法庭審理可以直接圍繞罪名確定和量刑問題進行。
三、刑事簡易程序的特點
刑事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案情簡單、爭議不大、處刑較輕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較普通程序相對簡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簡易程序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簡化,但刑事簡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點:刑事簡易程序只適用于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和審判監(jiān)督程序則不適用。刑事簡易程序只能由基層人民法院適用。中級以上人民法院雖然也有第一審案件,但不能適用。因為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級別管轄的規(guī)定,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內(nèi)或者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適用刑事簡易程序?qū)徖淼陌讣?,必須是事實清楚、情?jié)簡單、犯罪輕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難、復雜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適用刑事簡易程序。刑事簡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簡化,以達迅速審判的目的。如審判組織的簡化,法庭審判程序的簡化、審理期限的簡化等。至于簡化到什么程度均由法律明確規(guī)定,而不是由法院、檢察院或當事人所決定的。審判組織簡便。實行獨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