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上海市某地發(fā)生一起搶劫殺人案件,四名嫌疑人作案后逃逸。經過公安機關的縝密偵查和抓捕,其中兩名主犯甲、乙在案發(fā)后不久被抓獲。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經過公安機關的審訊和偵查,甲、乙二人的罪行已經得到初步確認。但在進一步審判過程中,法院需要準確劃分兩人的罪責,以便依法進行量刑和裁決。寶山區(qū)刑事律師就來帶您了解一下相關的問題。
一、案例分析
根據案件事實,甲、乙二人共同參與了搶劫行為,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在搶劫過程中,兩人對被害人實施了暴力威脅,導致被害人受傷嚴重,最終不治身亡。因此,兩人的行為還涉及到殺人罪。那么,如何區(qū)分甲、乙二人的主犯罪責呢?
二、法律分析
1.搶劫罪和殺人罪的法律適用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還涉及刑事責任。而殺人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同樣情節(jié)嚴重的也會涉及刑事責任。在本案中,甲、乙二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和殺人罪,這一點是無法改變的。
2.共同犯罪和主犯罪責的劃分
在刑法中,對于共同犯罪和主犯罪責的劃分有著詳細的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兩人或以上的人共同實施犯罪行為,其中每個人都具有犯罪主體的全部構成要件。而主犯則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導作用,或者犯罪的主要責任人。主犯與從犯的區(qū)分,關鍵在于犯罪行為的計劃和組織、執(zhí)行和指揮、協(xié)助等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在本案中,甲、乙二人都是共同犯罪的主體,因為他們共同實施了搶劫和殺人的行為。但是,甲、乙二人之間的罪責并不相同。根據法律規(guī)定,共同犯罪中起主導作用的人,應當認定為主犯。主犯要負擔更重的刑事責任,從而在量刑和裁決時被優(yōu)先考慮。
3.判斷主犯罪責的具體標準
在具體判斷主犯罪責時,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犯罪計劃和組織
主犯往往是犯罪計劃和組織的主要策劃者和實施者。在本案中,如果是甲在事先計劃和組織了搶劫和殺人行動,而乙只是被動參與或者從中牟利,那么甲就是主犯。
?。?)執(zhí)行和指揮犯罪行為
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往往是行動的領導者和指揮者。如果在本案中,是甲在執(zhí)行和指揮搶劫和殺人的行為,而乙只是被動參與或者從中牟利,那么甲就是主犯。
?。?)犯罪行為的實際控制權
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往往對犯罪行為有著實際控制權。如果在本案中,是甲在實際控制了搶劫和殺人的行為,而乙只是被動參與或者從中牟利,那么甲就是主犯。
4.案例分析中的主犯罪責劃分
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甲、乙二人共同實施了搶劫和殺人的行為,構成共同犯罪。
?。?)如果甲是搶劫和殺人的計劃和組織者、執(zhí)行和指揮者或者具有實際控制權,那么甲就是主犯。反之,如果乙在這些方面具有更大的作用和責任,那么乙就是主犯。
(3)具體劃分主犯罪責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證據進行綜合考慮,不能輕率做出判斷。
三、結論
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從犯之間的罪責劃分是刑事審判的重要問題。要正確區(qū)分主犯和從犯,需要綜合考慮犯罪計劃和組織、執(zhí)行和指揮、協(xié)助等方面的作用和責任,以及犯罪行為的實際控制權。
在本案中,甲、乙二人都是共同犯罪的主體,但是他們之間的罪責并不相同。如果甲在事先計劃和組織了搶劫和殺人行動,或者在執(zhí)行和指揮搶劫和殺人的行為,或者在實際控制了搶劫和殺人的行為,那么甲就是主犯。反之,如果乙在這些方面具有更大的作用和責任,那么乙就是主犯。
寶山區(qū)刑事律師提醒大家,在實際的刑事審判中,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證據進行綜合考慮,不能輕率做出判斷。正確劃分主犯和從犯的罪責,有助于實現(xiàn)刑法的公正和公平,同時也能夠起到警示和威懾的作用,對打擊犯罪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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